2007-07-17 16:49 来源: 本站原创
【主持人】【王先生】我家住在李沧区,我全家的户口是城阳的集体户口,按照新医保规定我应该可以在李沧区振华路居委会给孩子办理投保,但是居委会的工作人员非让我到城阳去办.请问他们做的对吗?如果不对的话我们可以到哪去投诉他们?谢谢(2007-7-16 21:50:00)
【回复】:按规定可以在居住地就近的社区居委会办理参保登记,如果不给办理,可以向李沧区劳动保障局反映,电话87617066(2007-7-17 15:16:00)
【主持人】【王女士】(来自:山东省)我是一个农转非上来的.今年44岁了,我知道一年要交720元.那么到50岁以后就能按老年标准每年交300元吗?再问下都是什么样的病可以报销?一般都报销百分之多少? (2007-7-16 20:34:00)
【回复】:到50岁以后就可以按老年标准缴费,但到时的缴费标准不一定还是300元,6年后有可能调整。但是建议你如果符合参保条件就要马上参保,不要等到50岁以后,否则到时还要补交历史6年的医保费,并且还不补报历史的医疗费,这样就得不偿失了。50岁以前按非从业人员享受待遇,报销住院和门诊大病;50岁以后除住院和门诊大病外,还享受社区定点的普通门诊报销待遇。住院和门诊大病报销比例在50%-70%之间,一年最高可报销10万元。住院除了一些美容、减肥、矫形等非疾病病种外,基本上没有限制,只要医生认为符合住院条件的疾病都可以报销;门诊大病有43种,多为老年慢性病和一些大病,具体病种可以登录“青岛劳动保障网”查询。
(2007-7-17 15:31:00)
【主持人】【宋先生】我交养老保险从今年5月份开始,为什么账号显示从7月开始?(2007-7-16 20:30:00)
【回复】:具体可以问一下你去缴费的部门。(2007-7-17 15:34:00)
【主持人】【王女士】“交养老保险21年,医保4年,想补齐,没那么多钱怎么办”(2007-7-16 20:28:00)
【回复】:实际上在青岛市城镇职工医保2001年实施以前的养老保险缴费年限视同医保缴费年限,医保实施以后按实际缴费年限计算,前后累加计算医保缴费年限,这样的话该同志的医保缴费年限基本达到规定的男25年、女20年。如果年限还是不足,则需要一次性补交,无法分期补缴,因为无法计算待遇。(2007-7-17 15:45:00)
【主持人】【孙女士】我想补交医疗保险,为啥不能单补,要和养老保险一起才能补交?(2007-7-16 20:26:00)
【回复】:在达退休年龄前以个体或自由职业者名义投缴养老和医疗保险,必须两险一起缴纳,如果因个人原因中断参保超过3个月以上的,医疗和养老保险均不允许补交,3个月以内的可以允许补缴,但必须两险一起;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,如果养老保险缴费缴费年限不足15年,最多可以允许延后缴费5年再办理退休,两险必须同交;如果养老保险年限已够,而医保年限不够女20年或男25年,可以单独一次性补交医疗保险。(2007-7-17 16:02:00)
【主持人】【距女士】我是胶州的,可不可以参保?(2007-7-16 20:23:00)
【回复】:目前青岛市七区率先启动,胶州等5个市在1-2年内也要启动居民医保,到时符合条件即可参加。(2007-7-17 16:03:00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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