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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专家 为您解答医保新政策(六) 图集

2007-07-18 21:33 来源: 本站原创

 

 

  

【主持人】【孙鹏】主持人您好!最近看了您的节目感觉收获很大。我有个问题想咨询您一下,希望您给予解答,谢谢。我去年还没毕业时就被朋友介绍一个公司工作。开始因为没毕业就没说投保的事,可干了一段时间我问了问同事原来这里不签合同也不投保,听说最近新《劳动法》像这种情况只要我有证据说明我在这个公司工作过,他就得给我补上。我这没有工资条之类的,他这利工资都是在在他哪钱一下名。但我去办单子时单子上经办人是我的名字(但公司名青岛XXX贸易公司只有XXX)、发货纪录上有我的名字还有老板签名和公司章、公司公章+财务章的照片,不知这些行不行?还有一个问题是我一开始在这工作时,时间无法举证怎么办?是不是要扣除实习期啊?希望专家给于解答,谢谢

 

  【传媒回复】大学生在实习期,没毕业就没法签订劳动合同,可是毕业后,公司要录用就应该签订劳动合同,并缴纳社会保险,不给签合同也构成了事实上的劳动关系,当事人可以拿工作牌、工资凭证等作为劳动关系的凭证。(2007-7-18 19:45:00)

  【主持人】【刘先生】你好!我是98年毕业的学生,在青岛的国有企业工作3年后(2001年)辞职成为自由职业者,在国有企业上班期间有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,但是辞职后就全部断交了。请问现在还能接上原来的继续缴纳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?具体怎么办?这样的问题需要跟哪个部门联系?与原来的单位还有没有关系?谢谢!

  【传媒回复】专家建议最好不要断交,按现行的规定,如果刘先生如果再找到工作,投社会保险可以累计缴费年限,但断档的不给补交了。(2007-7-18 19:48:00)

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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